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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取消认购公司是否需要补足注册资本?-凯发官网入口

2019-09-27

在广州,取消认购公司是否需要补足注册资本?

问题1:我公司已与a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因违约,合同终止。甲方按协议向我支付10万元赔偿金。请问我们公司收到的赔偿收入是否开了发票?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单位和个人销售商品、提供加工修理服务、进口商品、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地产,应当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缴纳附加税。增值税。

我公司获得的补偿收入不属于上述任何一项,故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我们不应该向a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收据也可以。

问题二: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500万元。如果公司想注销,股东必须补足注册资本吗?

答:(1)如果贵公司无外债,本公司将不参与偿债。因此,股东无需补足质押资金,可以直接申请注销。

(二)贵公司有外债的,因公司涉及债务清偿,当公司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股东需要补足注册资本偿还外债。

问题三:由于资金不足,我公司向a公司借款1000万元,借款合同是否需要交纳印花税?

答:上述借款合同不属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不含同业拆借)应缴纳印花税。也就是说,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包括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抵押贷款合同)需要按照贷款合同缴纳印花税。这里强调的是,签订合同的对象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专业银行批准设立,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单位。

提醒:银行与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与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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