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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清算注销后商标转让的常见问题-凯发官网入口

2019-12-07

公司独立清算注销后商标转让的常见问题

在日常工作中,我经常遇到商标转让的问题,在申请人和商标代理机构就公司的独立清算和注销进行协商之后。下面将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供读者参考。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款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原因转让的,接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一方,应当持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件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转让手续。

公司独立清算注销后商标转让需要什么样的证明材料?

公司注销核准后,需到商标局办理商标转让登记,通常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出具的清算组备案通知书。股东会决议。登记机关确认的注销清算报告。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刊登取消公告的报纸报道样本。

《公司法》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第二项由股东会或者股东会决议,第四项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第184条规定,清算组的职权之一是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商标作为公司的无形资产,应当在清算中上市。清算组有权处分商标,对商标的处分应当反映在清算报告中。《公司法》***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办理简单注销的,应当提供何种商标转让证明材料?

全体投资者承诺书。全体投资者同意转让的声明。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由于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不开展经营活动,也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简单注销不需要企业提供清算报告等文件,投资者有权处分商标,所以只需要上述文件。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投资者的承诺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所有投资者应证明其在清算过程中未对商标进行处置,商标权属于清算遗漏的资产,愿意对本担保承担连带责任。证明所有投资者同意转让商标。

如果公司已经批准注销注册,但清算报告中没有提到商标,我们该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商标可以被视为剩余财产,在注销前处置权属于公司股东。申请人可以提供:

股东名册。股东转让同意书。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公司法》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赔偿金后的剩余财产,缴纳所欠税款和清偿公司债务,由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未按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注销后,公司是否可以凭注销的营业执照和公章办理商标转让?

可能不会。《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其成立时产生,终止时消灭。公司注销后,不再具有法人资格。即使提交了仍然有效的营业执照、公章和授权委托书,也不具有法律效力。行政相对人应当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可能导致申请不可能,甚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审查员通过**企业信用宣传系统查询被撤销企业信息时,将直接作出对伪造申请材料不予批准转让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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