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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股权变更是否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凯发官网入口

2019-12-20

非上市公司股权变更是否需要办理工商登记?

乍一看,公司股权变更是否需要工商登记似乎是一个常识问题。在《公司法》中,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对股权转让都有专门的规定,这说明股权转让是公司的一个重大变化,由工商部门负责。因此,对非上市公司股权变更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但这是真的吗?让我们来看看现行的法律法规。

2013年12月28日颁布的《公司法》共有七条,具体如下:

通过对上述条款的分析可以看出,在《公司法》中,公司变更必须登记的事项如下:

就上述内容而言,目前《公司法》只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进行了变更登记,但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是否需要办理没有明确规定。

既然《公司法》没有明确的答案,那就让我们来看看行政法规的规定吧。2014年2月19日发布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专门规范公司登记的行政法规。《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同时,第四条明确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公司登记机关。

其次,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需办理工商登记。别担心,让我们仔细看看这些规定:

《条例》第九条规定,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与上述《公司法》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相比,《公司法》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与《公司法》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而《条例》未涉及这一内容。

同时,条例第8)项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和发起人名称的变更有较多的规定。但就上述登记事项而言,非上市公司股权变更不属于登记事项变更。

《条例》第五章规定了公司变更登记。在每次变更中,股权变更明确规定如下: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工商变更只需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本文所讨论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则需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只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不涉及股权变更的规定。结合本章其他规定,在名称变更(a28)、住所变更(a29)、法定代表人变更(a30)、注册资本变更(a31)等规定中,有限公司与股份没有区别,统一表述为公司(根据《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只有在股权变动的相关规定中,有限责任公司才有明确规定。

从上述公司登记事项不难看出,之所以如此表述,是为了明确股份公司(当然也包括非上市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变动不属于公司登记事项,不需要办理工商手续。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不需要办理工商登记。但问题是,如果没有工商变更登记,如何操作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在股权变更登记中是否有可供公众查询的机构,如何体现其变更行为的公众信用。

在这方面,《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作了如下规定:

就上市公司而言,其股权转让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不存在股权变更的公共信用问题。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没有统一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国务院现行法律规定明确规定的其他方式。

在实践中,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新三板上市(即在**股票交易行情系统上市)的,应当按照**股票交易行情系统的有关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和信息披露;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为地方股权登记企业的,应当按照地方股权登记机构《银行股份转让及信息披露现场交易规则》进行股份转让及信息披露。

此外,目前我国许多省份都设有产权交易所,为非上市公司提供股票托管、登记、代理过户等服务。因此,非上市公司也可以通过产权交易所的现场交易转让股权。当然,也有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在新三板上市,也没有股权托管。由于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在法律法规中不是强制性的(国有除外),因此也有场外交易。根据上述分析,对于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这种情况,不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只需公司完成股东名称变更(记名股票)或股份交付(无记名股票)。

但是,应当指出,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6条的规定,公司章程的修改不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报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比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在实践中因股东名称变更而需要修改,有的地方规定股份公司需要在章程中直接记载股东名称,因此,有必要向工商部门备案修改公司章程,但该备案的实际未登记不影响股东权利的行使。

当然,由于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实践中的管理标准不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也有一些变化。因此,在处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业务时,仍需事先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沟通,确定具体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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