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香港公司被取消,由于香港银行服务实体的缺乏,它的银行账户通常会冻结。要从银行账户中提取金额,首先需要申请恢复香港公司,然后申请取消银行账户冻结并在银行账户中返还资金。
一般来说,您要申请退回银行账户的资金有两种:
有必要尽快恢复被取消的香港公司,并申请冻结香港银行的冻结账户。在收到申请后,香港银行将在一定的手续批准后将剩余资金归还账户。
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即使香港公司的银行账户被申请解冻,香港银行将有很大的可能关闭该账户,但账户中的资金将不会转移到香港政府,而是将被归还给香港公司。
一般来说,恢复注销香港公司有两种方法:
通过行政手段恢复登记是恢复《香港公司管理条例》(第622章)规定的公司登记的方式。这种方法通常是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强制退市的情况下,由于未能及时归档年度回报。这也是撤销或撤销注册公司后收回香港政府资产的***途径。
当香港公司被取消(主动取消),但公司的银行帐户仍然需要撤回,或有其他明显的必要原因,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的有关规定,可考虑向***法院申请撤销被注销的香港公司。
债务人公司被注销、注销、解散的,香港公司债权人在撤销债务人公司后20年内,可以向香港法院申请恢复公司登记,恢复公司名称登记;或其他追究其责任的必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