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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变动应注意的问题-凯发官网入口

2020-01-31

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变动应注意的问题

外资企业在广州的设立过程比一般公司严格,在公司变更时会有一些差异。今天,小编将介绍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变动情况。

1、 外商投资公司股东变更条件

(1) 股权转让后,中外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股权转让价格必须以公司资产净值(所有者权益)为基础计算,股权转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司资产净值的90%。

(3) 质押股权在解除质押后才能转让。

(4)公司的新股东(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企业/企业,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公司/企业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一般不包含内地自然人,境外者(含香港人)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公司/企业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有内地自然人的,应当出具外汇管理局批准其境外投资的批准证书方可办理。

2、 外商投资公司股东变更审批机关

(1) 鼓励或允许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不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批准的项目),由区促进局批准。

(2) 总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许可类项目(不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省级或其他部门批准的项目),区商务局初审后报市商务局批准。

(3) 投资总额在1亿美元以上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投资总额在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外资并购项目,特殊商品商业分销项目,经商务部、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应当进行初审,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

(4) 投资总额在3亿美元以上的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投资总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限制类项目,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经商务部批准的项目,由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初步审查后报商务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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