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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公司的条件是什么?-凯发官网入口

2020-03-04

【公司注销】取消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企业不能继续经营时,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当然,在企业注销前,必须符合企业注销的相关条件。那么,注销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朱群群律师答: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当然,如果以后不想再开公司,也不需要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局如果不做年报,会自动注销公司执照。此外,如果公司不去报税,税务局自然会停止办理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但前提是公司三年内不再具备法人资格,三年后恢复正常。

朱群群律师补充道:

根据《人民公司法》第184、185、186、187、188和189条。

一、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自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办理债权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在申报债权期间,不得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开展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清算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偿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应当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五、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被人民法院裁定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送人民法院。

六、按照股东会、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赔偿金后的剩余财产,缴纳所欠税款和清偿公司债务,由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未按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七、编制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注销公司登记,公告终止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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