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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面临注销时,如何处理商标?-凯发官网入口

2020-04-02

公司面临注销时,如何处理商标?

近,一些客户经常询问如何转让被注销公司的商标。这些公司在撤销商标时往往忽视对商标的处理。结果发现,商标注销后仍在原公司名下,使用不便,属于《商标法》中的不规范使用。一旦被他人撤销,也无法提供有效使用证据,被他人撤销的风险很大。因此,在公司注销前后,公司应采取一定措施转让或转让其名下的商标,使其自有商标得到长期稳定的保护。

首先,在商标被撤销前采取一定的措施是公司的***选择。注销前,公司可以将其名义下的商标转让给其他公司或者个体工商户。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在同类商品上注册的同类商标或者在同类商品上注册的同类商标。

公司将商标转让给其他公司或者个体工商户时,应当编制下列文件:

一、受让人双方身份证明文件。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受让人双方签署的转让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

其次,公司撤销时未转让商标的,在确定所有权的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转让方式转让商标。《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而转让的,接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一方,应当持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件向商标局办理专用权转让手续。注册商标转让,是指以转让以外的其他原因转让商标专用权。其主要原因是商标权主体被消灭,其继承人是商标权的继承人。商标权的转让不同于商标权的转让。这不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其原因是继承人消灭商标权。商标权的转让,只要继承人表示接受商标权,并履行向商标局转让注册商标的程序,就可以实现。注册商标转让有两种情形:一是商标所有人的自然人死亡,继承人依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注册商标。二是企业作为商标所有人破产或者被兼并、合并,其商标权由被兼并、合并的企业继承。转让注册商标的,接受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一方应当持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件向商标局办理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手续。

后是所有权尚未确定的,原公司全体股东可以对公司注销清算时遗漏的财产进行处理。如果要转让商标,自企业注销之日起一年内(新法律没有期限),接受企业财产的清算组织或者部门可以申请商标转让。

准备的文件包括:

1、工商部门出具的公司注销证明。(加盖工商部门档案章)原件。

2、公司清算报告(原件。如果没有原件,复印件也可以加盖工商部门的档案章,尽量让清算组多开几份报告备查)

3、工商部门出具的清算组资格记录证明(加盖工商部门档案章)

4、清算组同意转让的声明。(尽可能在清算报告中,如果清算组已经解散,经全体股东同意转让账簿,账簿格式没有统一的模板,只要写明xx商标,就同意转让给xx。全体股东签字。附上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5、转让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两份(代理公司提供)

6、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年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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