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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你还需要承担债务吗?-凯发官网入口

2020-04-16

公司注销后,你还需要承担债务吗?

审理中,法院查明重庆某公司在立案前已注销工商登记,丧失诉讼主体资格,不具备原告资格;工商登记机关备案资料显示,重庆某公司三名股东填写了“该公司无对外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也与诉讼事实相矛盾。因此,法院依法裁定驳回重庆某公司的诉讼。

法官说:

公司注销意味着公司寿命的结束,类似于自然人的死亡。注销登记后,公司不再具有行为能力和权利。那么,注销登记与公司关闭或关闭有什么关系呢?

长期以来,许多股东认为只要公司倒闭,公司就不存在了。事实上,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注销,股东也负有清算义务,清算期间股东有清理公司财产、债权债务的责任。如果股东仅关闭企业而不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则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公司财产因未及时清算而发生贬值、灭失、毁损、灭失的,股东应当在损失范围内赔偿公司债权人;因未及时清算致使公司帐簿等重要文件丢失的,股东应当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不再是有限责任的,股东可以承担远远超过出资额的责任;虽未依法进行清算,如股东未计算公司财产、债权和依法承担债务,随意填写清算报告,处置公司财产,办理公司注销登记,造成遗漏,损害公司和债权人利益的,可能造成相应的赔偿责任,间接损害股东利益。

法官提醒,开办公司时也会遇到风险,包括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经营者应提高其法律风险意识,当公司不能继续存在时,应及时依法进行清算,及时通过诉讼请求公司的外部债权或债权,积极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外,我们在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