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资讯

切中要害!公司注销后的法律责任!-凯发官网入口

2020-04-27

切中要害!公司注销后的法律责任!


现实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公司已经完成了注销税务登记证和工商登记证的手续。后来,税务机关发现该企业存在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还应承担这一责任?有人可能不明白,税务登记证注销时,税务机关已经查过了吧?如何注销并说有问题?企业是否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属于事实范畴。有证据证明“是”就是“是”,有证据证明“是”就是“否”,这与是否查核、退房无关。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收集假发票,但在办理注销前和注销时都没有发现。取消后,因为找到了记帐方,就找到了公司。核实公司收受虚假通用发票,虚报100万元所得税被盗支出。如果取消公司是取消其法人资格,相当于公司在法律上已经“死亡”,那么就意味着找不到纳税人,找不到被处罚人。即使被查实,如果要交税、滞纳金、罚款、罚款,也不能执行,因为没有主体。例如,母公司可能不对被取消子公司发现的税款负责。但这并不是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都把责任抛在了一边。此时,我们应注意“公司责任”与“个人责任”的区别。一些商业大亨被关进监狱,因为被撤销的公司已经被发现。

毫无疑问,公司的责任,包括纳税和罚款,不能转移到个人身上。然而,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税收问题可能导致直接的个人责任,这往往是刑事责任。刑法第205条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同时,第八修正案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其中,“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发票”是指不能扣除的普通发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主要取决于情节是否严重。

公安机关认为情节严重的,是指企业注销前,公司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触犯刑法,不会因公司注销而解除个人的法律责任。因该罪***刑期为七年,情节严重的,除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前或者十年前收受虚假普通发票的行为外,可以起诉。当然,不管怎么追,纳税不能补,罚款或罚金不能补,多只能坐牢。

明确公司注销后的法律责任归属,就是要明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违法犯罪,企业相关责任人也可能违法犯罪,届时将追究其各自的责任。可怕的结论是,如果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个人刑事责任,公司的注销将不会起到重大作用。那么,在税收方面,公司注销后,企业经营中涉及个人责任的情况有哪些?一是刑事责任,主要是指刑法第六节所说的危害税收征管罪,一般包括逃税和反税收及发票犯罪两种行为。

由于该法的实施将导致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个人责任不会因企业的注销而消除。二是会计法规定的行政责任。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人员和教唆者对会计帐簿上的会计违法行为和教唆会计人员执行会计帐簿的违法行为,都负有责任。比如,一家公司的负责人指使会计造假,偷税漏税,但直到公司注销后才被发现。

公司注销后两年内,由于种种原因,不仅查实了会计造假的行为,而且查实了公司负责人的行为。根据《会计法》,不仅会计人员仍可能受到罚款、吊销会计凭证等行政处罚,而且其负责人仍负有刑事责任:第四十五条教唆、教唆、强迫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如果你是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你应该更加小心。除罚款外,如果您在调任后被查实,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有轻微的降级。

当然,无论公司是否被撤销,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所有的行政处罚都有追溯期限,期限过后是安全的。依照《征管法》规定应当处以罚款的行为,在***一次执行后免予处罚,依照《会计法》规定应当处以罚款或者撤销的行为,在近一次实施后——而不是在公司注销后——两年内未被发现后,免予处罚。在犯罪方面,偷税漏税、虚开普通发票的个人刑事责任追缴期限为10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个人刑事责任追缴期限为20年。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