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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公司取消的债务?这些法律规定需要理解-凯发官网入口

2020-05-03

如何处理公司取消的债务?这些法律规定需要理解

随着经济下行压力越来越大,许多公司不得不破产或注销登记,导致许多债务和债务问题。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律师常亮介绍了公司注销时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一般来说,公司注销登记的原因主要是管理不善、无力偿还公司债务、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因此,在注销登记时,经常会发生债权债务纠纷。

洪和兴是一家有限公司的股东。2018年,某有限公司与小张签订借款合同,向小张借款20万元。2018年10月1日,贷款到期,但一家有限公司没有偿还贷款。2018年12月,小张到一家有限公司,发现一家有限公司是空的。经查询,小张发现某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1月被注销。

后来,小张发现洪某和邢某想让他们偿还借款公司借的钱,但他们说这与他们无关,一家有限公司被注销了。小张能不能请一家有限公司的股东洪某和邢某偿还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解散,应当依法申请清算后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而注销登记,致使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公司清偿债务。公司依法未经清算而注销登记的,股东或者第三人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注销前,股东应当组成清算组,对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清算组成立后,应当通知已知的债权人。清算组成员不履行告知义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公司注销前,邢某和洪某应当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因为洪某和邢某知道小张是一家公司的债权人,但没有注意到小张,小张有权向洪某和邢某讨债。

在本案中,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律师常亮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公司严格依法清算,并按照法定程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将被彻底***消灭,法律后果是其未清偿债务也将被依法消灭。实际上,这种情况存在风险。在实践中,存在着许多未经清算而注销的情形,也存在着清算中难以发现的债务。因此,如果我们坚持上述规定,我们将保护股东的有限责任,无论债务的实际清偿情况如何,都将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实践中,不少学者认为,在下列情况下,公司注销后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一、公司注册资本不到位,出资不足(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不符合《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要求的,公司法人不依法产生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应当承担责任;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达到《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的,股东应当承担差额责任。

二、股东抽回公司资产,导致公司业绩能力不足。

股东在提取公司财产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里的连带责任是指公司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也应当对公司资产撤离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公司大股东仅为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虚拟股东。

公司大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四、很难区分公司与股东或公司与其他公司。

五、一个被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独资企业实际上是一个自然人。

企业所有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有一名股东,且六个月内未新设股东,且未办理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六、股东利用公司的独立地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即股东和公司都应当承担责任)。

此外,作为债权人,可以收集被告公司申请注销时提供的清算报告、注销决定书、承诺书等证据材料,提交法院。这些材料往往可以反映公司申请注销时是否依法进行了清算,是否提供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注销登记,以及未清偿债权债务的承担情况。如果发现证据线索,可以起诉公司股东或第三方。因为公司注销后股东或第三人对债务的担保属于合同法上的债务担保性质。债权人可以要求承诺的股东或者第三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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