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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股份公司发起人股权转让-凯发官网入口

2020-08-12

非上市股份公司发起人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权益转让给他人进行补偿,使他人获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非上市股份公司发起人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网友咨询:非上市股份公司发起人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北京馆陶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李家伦律师答: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资产合作性和开放性,不具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作了下列规定:

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百三十八条股东的股份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报告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辞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转让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李家伦律师分析:

股权转让协议是转让人交付股权并收取价款,受让人支付价款取得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身份对公司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同时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并取得股东权利。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然而,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的效力。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指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效力,是指股权转让发生时,即受让方取得股东身份时,即:,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方只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相应的股东变更后,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股权变动过程:

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证照大厅窗口);

二、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的正副本,公司营业执照到工商局认证大厅);

三、变更组织机构代码卡(填写《企业代码卡变更单》,加盖公章,将公司变更通知单、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旧代码卡原件整理交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变更税务登记证(持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

五、变更银行信息(持银行变更通知单到基本开户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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