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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撤销的公司能否转让其商标申请?-凯发官网入口

2020-08-24

被撤销的公司能否转让其商标申请?

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后,其法人资格将消失,不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相当于自然人死亡和组织合法存在。当然,不得以被撤销公司的名义进行任何民事或其他法律行为。否则,属于借用、冒用不存在的组织名称,或者利用未依法成立的组织名称实施相关行为的行为。该等行为的影响有待确定,该等行为的后果由实际控制人承担。

但此处注销登记是指公司依法清算后,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设立登记的,不视为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设立登记的公司,仍需要依法申请注销登记。在核准注销登记前,受上述处罚的公司丧失经营资格,但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也就是说,公司和其他企业的终止,以注销登记为准,而不是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企业设立登记。

因此,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后,不可能也不应当以公司名义处分商标权等资产。

公司注销时,一般应当清偿债权、债务和剩余财产。但也有特殊情况,特别是在知识产权被遗忘的情况下。公司注销后,忘记处分的资产归股东共有,股东在继承该资产的范围内继续对公司的未偿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在注销注册前未对其注册商标进行处理。公司注销后,只要相关注册商标仍然有效,仍然是合法财产,公司权利义务的继承人可以继续取得注册商标的权利。为此,《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引入了商标转让的概念,第四十七条加快了商标转让手续的办理期限,即注册商标转让手续自办理之日起一年内仍未办理的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注册商标。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人申请注销注册商标的,商标局不得主动介入。也就是说,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注册一年后,只要没有提出注销申请,连续三年没有未使用该注册商标提出注销请求,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义务继承人可以申请转让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权的转让,一般是指转让给原权利人的继承人(此处的继承人,如死者的继承人,原权利人是企业,包括其合并、分立、重组后的权利义务的继承人,企业注销后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股东或投资者),以及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向新债权人的转让。

在有些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后,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未依法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按照正常程序,应当是已经死亡或者已经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的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义务承担人,向商标局申请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依法登记为新的商标注册人,然后将新权利人转让给他人,受让人通过注册商标转让程序取得注册商标,一般不应直接转让,转让程序由原商标注册人的名义直接转让给签订合同的受让人与原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义务相继承。有些人会觉得这样做很麻烦,所以他们会采取灵活的措施。例如,隐瞒原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被商标局终止的事实,采用仿冒签名、伪造公章或者试图取得原公章的方式,仍以原商标注册人的名义签署商标转让协议,申请商标转让等程序。或者伪造有关文件,谎称新受让人为原商标注册人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的继承人,并向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转让手续。此外,还有一种非常恶劣的,既不是法定继承人,也不是受让人同意的继承人,而是恶意侵权人伪造有关签章、证明文件,通过商标注册转让或者转让手续,恶意侵犯商标。

因此,原商标权人死亡终止的,不是由其权利义务的继承人继承,而是由原商标权人通过商标转让或者转移程序直接转移给他人,此时,或者隐瞒原商标权人的继承人转让他人的事实,或者非法占有人骗取商标。

以上是关于注册商标的转让。

还有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后,商标核准注册前,商标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化,或者商标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要求权利义务继承人继承申请权的情形商标,商标申请人将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转让给他人的。

根据《2002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7条,商标申请人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转让商标注册申请的,向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在实践中,在商标注册申请审查过程中,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的,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转让手续,作为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或者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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