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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许可证≠注销企业,你需要知道这三点!-凯发官网入口

2020-11-04

吊销许可证≠注销企业,你需要知道这三点!

在我们的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些公司没有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年报或年检,吊销了营业执照。这些公司会认为,由于他们没有营业执照,他们将不再需要申报和纳税。事实上,这是错误的,因为撤销企业和吊销许可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旦混淆,就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犯错误和违规,从而产生很多税收违规的风险。

那么,纳税人如何区分取消和撤销一个字的区别对待税收呢?

企业注销是指企业完全消失,法人资格被依法终止,是企业的主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注销时,应先进行清算,缴清应纳税款,然后依次注销税务登记和营业执照。在整个过程中,税务机关参与了两个环节。

吊销许可证是工商部门对企业采取的单方面行政处罚措施,只是终止了企业的经营权。企业是被动的,税务机关不参与,对企业的涉税权利义务没有影响。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虽然经营活动受到限制,但公司的法人地位仍然存在,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仍然需要履行,包括主动申报和注销、连续纳税申报的义务。

企业完成正常注销手续后,其法人资格依法终止,权利义务消失,不再需要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无论取消或撤销,企业均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义务,否则税务机关将给予相应的税务处理。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应当自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局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和地方税务登记。对逾期不改正或者不履行申报义务的企业,税务局将在国内进行核查。无法核实的企业将被认定为异常企业。很多企业因为不懂政策而困惑,被税务局列入“黑名单”

纳税人在非正常账户挂账超过三个月的,税务局可以宣布税务登记证无效,但企业应纳税款仍将予以追缴。

但被注销的纳税人,只需在注销前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材料,结清应纳税款、多缴(免)税、滞纳金和罚款,同时缴纳和注销发票、税务登记证和其他税务证明,经税务机关批准,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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