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终止协议,但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变更或终止协议。
一、本协议因不可抗力或一方无过错不能阻止的外部原因而不能履行。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守约方的经济利益,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的。
四、如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保证,除非依法可以免除,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格的xx%作为违约金。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损失额大于违约金数额的,违约金数额应当大于违约金数额,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一、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与本协议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和终止有关的争议。
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八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及其所依据的有关文件的成立、效力、履行、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九条协议签订时间和地点
本协议由转让人与转让人于200x年xx月xx日在xx市xx区xx路(xx会议室)签订。
第十条协议生效的条件
第十一条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行政管理局执一份,厦门市xxxx有限公司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注:
一、本模式适用于有限公司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以外的人之间的出资转让。申请变更股东或者变更股东出资比例的,应当提交股权转让协议;
二、股东为自然人的,应当签名;股东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加盖单位印章;签名不得用私章、签名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蓝黑笔、毛笔、签名笔签名,并尽可能与正文分开,单独用纸签字;
三、本协议需要公证或者认证的,应当在条款中载明;
四、有下划线的,应填写;下划线有括号的,应按规定选择并填写,正式书写时应去掉下划线和括号;
要求用a4纸和4号(或小4号)宋体(或仿宋体)印刷,双面可印刷;如有多页,应打印页码并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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