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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恶意注销规避执行,一纸工商登记材料被曝光-凯发官网入口

2020-12-22

公司恶意注销规避执行,一纸工商登记材料被曝光

扬子晚报在线讯(通讯员沈高轩、记者万承远)试图取消该公司“脱壳”的尝试,目前还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案件即将终结的程序。一纸工商登记材料让法官觉得有些蹊跷。经进一步询问,确定该公司已被恶意注销。

由于电脑公司迟迟不履行付款义务,陈某于2018年9月19日向梁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已被注销,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该案一度陷入困境。

细心的戴法官发现,该电脑公司的注销日期是2018年4月13日,当时该电脑公司的诉讼仍在二审阶段。戴法官觉得注销公司“太多了”,于是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回相关档案。

查询表中明确被执行人的注销类别为“企业直接申请注销”,债权债务处理栏中显示“公司人员已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赔偿金已结清”已经付清,没有欠税,公司的所有债务都已结清。”

而本案申请人要求被执行人支付的是“因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这两项属于“法定补偿金”和“职工工资”。也就是说,本案中的撤销公司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清算报告的恶意撤销公司行为。根据《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当事人变更、增加若干问题的规定》,未经清算办理注销登记的,可以增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戴法官立即将这一发现和法律依据告知申请人。当这家电脑公司的股东黄某将被增补为本案执行人时,黄某到法院主动要求调解。

后,双方协商达成协议,黄某将一次性向执行人支付3万元,案件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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