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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新政策明确取消手续简单-凯发官网入口

2021-01-04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新政策明确取消手续简单

本条有些条款与企业有关,现摘录如下:

1、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修订《企业登记申请文件规范》,在企业登记过程中增加“会计核算方法”和“职工人数”两项征集内容。

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工商登记信息,不再重复收集。

2、 企业登记注册时,工商部门应当向企业发出涉税事项通知(附件一,以下简称通知),提醒企业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事项。

3、 这里是要点-简单的取消相关

一、工商部门应当自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企业拟申请办理的简易注销登记信息通过省级统一征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平台,以及各部门之间的数据接口(统称为信息共享与交换平台)。

二、工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批准简易注销。

三、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工商部门拟申请企业的简易注销登记信息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询税务信息系统,核实企业相关涉税信息。税务部门对查询系统显示为以下情况的纳税人不提出异议:一是未办理涉税事项的纳税人;二是办理涉税事项的纳税人未收到涉税事项发票的纳税人,未拖欠税款未办理其他未了结事项的,以及在公告期届满前已办理完税、发票注销、应纳税款结清等纳税手续的纳税人。对尚未办结涉税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应当在公告期满次日向工商部门提出异议。

注:这就是重点。上容易下难。企业容易注销登记是不争的事实

一、对于正常经营的企业,在简单注销前,必须向税务机关办理完税手续。

2、简易注销流程: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并将当日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公告有效期为45天——税务机关将于公告有效期届满次日向工商部门提出异议——企业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工商部门申请简单注销——工商部门将在3日内批准

三、对于正常的企业来说,即使选择简单的注销,也必须先办理完税手续。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办税手续并不难。因此,似乎简单的取消并不容易。

4、 地方税务部门和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增值税发票申领等合作监管机制。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工商部门共享的信息,分析和应对税收风险,与工商部门共享纳税人的税收违法“黑名单”等信息,工商部门要实行联合监管。

注:进入工商黑名单的,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的**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税务总局特别代表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公平市场竞争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1号)的要求,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进一步推动改革深入有序发展,现就企业简单注销、服务环境优化等事项通知如下:

1、 扩大注册信息收集范围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修订《企业登记申请文件规范》,在企业登记过程中增加“会计核算方法”和“职工人数”两项征集内容。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应在企业网上、网下登记系统中增加相应的信息采集功能,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及时更新网上和网下提供的纸质和电子表格。**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加快**统一***管理系统建设,各地工商部门要做好衔接工作。

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工商登记信息,不再重复收集。企业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税务部门应当及时提醒企业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税务部门应当将变更登记退回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应当及时接收,并在活动期间和活动结束后用于监督。

2、 配合做好涉税事项的办理和提醒服务

企业登记注册时,工商部门应当向企业发出涉税事项通知(附件一,以下简称通知),提醒企业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事项。对于在工商大厅注册的企业,工商部门将直接向企业发出通知;对于通过全电子方式注册的企业,工商部门将通知内容载入相关登记界面,供企业阅读下载。

工商部门在企业信息填报界面设置简易注销承诺书(附件2)下载模块,并在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前设置企业完税提示(附件3)。

3、 合作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后1个工作日内,工商部门通过省级统一征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企业拟申请办理的简易注销登记信息推送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平台、部门间数据接口(统称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具体方式由各省工商、税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协商确定)企业可在30日内公告期届满日后,向工商部门申请简单撤销,或者撤销简单撤销公告。企业提出的简易注销申请,工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对承诺书、承诺书填写不到位的企业,工商部门应当在企业补正后受理简单注销申请。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至工商部门作出是否批准撤销或者企业自行撤销撤销撤销公告之日止,企业除未履行的义务外,不得凭营业执照办理发票和其他涉税事项。工商部门应及时将企业的简单注销结果推至税务部门。

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工商部门拟申请企业的简易注销登记信息后,查询税务信息系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核实企业的有关税务信息。税务部门对查询系统显示为以下情况的纳税人不提出异议:一是未办理涉税事项的纳税人;二是办理涉税事项的纳税人未收到税务发票的纳税人,未发生欠税及其他未了结事项,以及在公告期届满前已办理完税、注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完税手续的纳税人。对尚未办结涉税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应当在公告期满次日向工商部门提出异议。

工商、税务部门要按照《简易注销登记技术方案》(附件4)的要求,落实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相关工作,做好系统开发、升级和完善工作。

4、 建立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

地方税务部门和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增值税发票申领等合作监管机制。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工商部门共享的信息,分析和应对税收风险,与工商部门共享纳税人的税收违法“黑名单”等信息,工商部门要实行联合监管。

各地工商、税务部门要积极建立健***息共享与对账机制,加强共享信息核查,定期对数据质量进行对比分析,及时解决信息共享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的问题。信息共享过程中出现的数据问题应及时报告和解决。地方工商、税务部门不能通过部门间的数据接口直接共享登记信息的,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税务总局的要求,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确保登记信息传递的质量和效率。

5、 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1) 提高思想认识争取各方支持

各级工商、税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部门间信息共享和管理协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密切配合,主动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有必要向地方党委、政府联合汇报,积极争取发展和改革、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做好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的安全工作,为开展相关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基础。

(2) 精心安排,统筹实施

省工商厅、税务厅成立由两部门领导牵头的工作组,共同编制下发本地区信息共享和管理协调指导文件,明确信息共享的层次和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层面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局)和**税务总局(税收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报告。

(3) 加强凯发官网入口的技术支持,系统对接

各级工商部门要严格按照《简易注销技术方案》(附件4)和《新增登记信息核查、核对等技术方案》(另行下发)的要求,做好优化升级工作,改造部署线上、线下企业登记系统及相关信息共享系统,确保采集数据准确可靠,传输数据及时完整;各级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上述技术方案要求,对业务系统和相关信息共享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做好数据导入、整理、转换和反馈工作,确保工商、税务系统有序衔接。

(4)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推进工作

各级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做好宣传解读工作,提高政策意识和社会参与度,引导公众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相应的义务,及时回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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