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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注销流程及如何注销深圳公司-凯发官网入口

2021-02-19

深圳公司注销流程及如何注销深圳公司

一、撤销公司的过程非常复杂,涉及多个部门。我建议你找一家金融专业公司或团队来帮助你解决问题。首先,我告诉你,注销的条件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资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解散或者董事会决定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 人民法院裁定解散。

深圳公司的注销是逐步进行的。首先,确保你公司的**和地方税收正常,这样你就可以开始提交注销申请,清理公司财产。这是你自己的部门。取消个税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然后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注销营业执照和办公室印章、公司的公共账户和员工的社保分配等——只能在六个月内完成,而且多次去工商部门和税务局都很麻烦。

然后是申请材料:1。清算组负责人或破产管理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三、公司撤销决议或者决定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被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公司无需提交);

四、清算报告(原件一份)(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外商投资公司董事会、公司审批机关备案或确认)(经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公司不需提交);

刊登清算公告的报纸(原件1份,公告后45日内可以注销)(被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公司不需提交);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原件);

如有分支机构,需提交分支机构注销登记证明(1份,原件待核实);

申请材料不能加盖公章的,提交公安机关公章缴纳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送检)或遗失公章声明(原件1份);

被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公司,还应当提交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的裁定书(副本一份,核实原件);被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也应当提交;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其中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国务院确定的重要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原件)(注:我局可以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询相关信息的,可以不提交;否则,提交纸质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申请受理机关:

福田:福田区新沙路7号福田工商价格大厦2、3楼

平山:平山新区金牛西路12号七星大厦行政服务大厅二楼

期限:

(1) 企业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后,根据下列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受理。

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需要核实的,予以受理,并将核实事项、理由和时间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有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允许有权更正的人当场更正,更正人应当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确认申请材料完整、符合规定的对于法律形式,应决定接受。

四、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申请人。通知时,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不予受理。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的,应当领取材料并出具接收证明。

对不属于企业登记范围和本机关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立即决定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以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根据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批准登记申请

一、申请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受理的,应当当场作出核准登记的决定。

二、邮寄申请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登记的决定。

三、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将申请材料原件提交企业登记处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以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自收到原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提交的原申请材料与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以原申请材料为登记材料的新申请的,依照《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机关自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原申请材料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需要核实申请材料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登记的决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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