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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营公司,想取消,但股东不同意怎么处理?-凯发官网入口

2020-03-23

不经营公司,想取消,但股东不同意怎么处理?

q: 我是公司的大股东,持有公司60%的股份。现在公司管理不善。我决定取消公司,但30%和10%的小股东不同意。我能做什么?

a: 解散公司有两种方法。

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的决议,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因此,股东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大股东作出决议,同意解散公司。股东会决议形成后,公司自行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债务,并按照所持股份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公司应当注销登记。

但由于标的仅占60%的股份,股东大会自然无权决定解散公司。

二:公司法规定了其他补救措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全体股东10%以上表决权,符合《公司法》***百八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股东提出的解散公司的诉讼:

(1) 公司两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 股东表决未达到法律、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连续两年以上未作出有效的股东会、股东会决议,给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严重困难的;

(3) 公司董事之间存在长期冲突,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无法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

(4)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的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因此,判决支持股东解散诉讼的,公司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未了结的事务和财产,办理公司注销手续。

公司被撤销是工商界非常普遍的事情。每天都有新公司成立,老公司被取消。与公司登记相比,注销手续相对比较麻烦。如果独资企业对注销有相对统一的意见,毕竟一人说了算。如果股东对合伙企业的意见不同,有些股东可能不想取消公司。我们怎么办?北京志达摄影企业为您解答:

1、公司注销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否则不能注销!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法律原因出现时。

3、如果符合法定条件,但部分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怎么办?

您也可以注销,但您需要满足某些条件。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关于凯发官网入口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关于凯发官网入口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开会。也就是说,股东需要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份,才能强行通过撤销公司的决议。

当然,还有一种方法可以实现股权变更,将你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这也是可能的。如果不取消,我们可以帮助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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