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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注销登记后,如何收回债权?-凯发官网入口

2020-11-04

债务人注销登记后,如何收回债权?

近日,多家分行反映,在梳理前期清算项目时,发现借款企业已被注销。他们还需要采取恢复措施吗?有哪些具体的方式来促进收藏?

公司、企业注销登记后,公司终止,法人资格终止。相应地,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也随之终止,不再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但并非所有注销案件都能收回债权,需要结合注销登记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为保护债权人权益,避免因注销登记而导致债务人逃废债务,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注销后的救济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执行程序中当事人变更、增加、提起民事诉讼等具体措施,仅供参考。

1、 公司注销登记后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变更和增加

公司注销后,参与执行的当事人主体地位不存在,存在变更、增加执行主体的问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更、增设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6年8月29日第1691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2016)规定因公司及其他组织注销登记而导致被执行人变更、增加的,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与其他民事诉讼相比,在执行程序***更和增设被执行人更有效率,更容易取得工商档案证据。

2、 公司注销登记后相关诉讼主体及法律责任的确定

为保护债权人和公司的利益,《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二)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了注销登记后公司法人的责任主体和法律责任。相关内容见下表。

公司注销后,应当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通过诉讼作出承诺的第三人追偿。要综合考虑诉讼成本、被追偿主体的财产和履行责任的能力,也可以考虑通过风险代理依赖律师团队的专业服务。

(1) 企业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者第三人承诺对企业注销后的债权债务负责的,债权人可以将承诺的清算主体或者第三人作为被告,并要求清算主体或者第三人承担清偿责任。

(2) 企业未经清算即注销登记,第三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起诉清算主体,也可以要求承诺债务人承担清偿责任,也可以要求共同被告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4、 企业改制注销后国有小企业出售的债务负担问题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改制民事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12月3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59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出售小型国有企业时购买的企业。(1) 企业出售后,买受人购买企业资产并与他人共同设立新公司,被购买企业法人注销的,买受人应当对被购买企业出售前的债务及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包括新成立公司的股权。

(2) 企业出售后,买受人应当将被购买企业重新登记为新的企业法人。被收购企业法人被撤销的,被收购企业出售前的债务由新登记的企业法人承担。除非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并经债权人同意。

5、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为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现市场主体退出的便利,**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自2017年3月1日起,**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改革。上述指引详细规定了简易注销的适用主体、公告程序、申请材料和法律责任。

2018年8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深化“放开管理服务”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的方案》,其中包括实施市场主体简单取消改革的第四条规定。主要措施包括:(1)到2018年底,进一步扩大企业简单注销的适用范围,进一步缩短企业简单注销的公告时间。(2) 实施市场主体强制退出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3) 简化和优化注销业务流程。(4) 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在简单注销业务等方面的协调。

简单注销,企业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者决议、完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公告报纸样本等材料,但需提交全体投资者承诺书,由全体投资者签署,包括全体投资者对企业解散、注销、组织和清算的决定。

这些政策的出台,将促进更多的小微企业迅速完成注销登记手续,加快市场清算。但是,对于恶意利用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逃避债务或者侵害银行财务债权的,应当积极通过民事诉讼、变更被执行人等法律措施,向股东和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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