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注销的材料: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法院的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45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一次,并提交原公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卡正本、副本;
具体流程如下:(一般来说,注销公司快的时间是3个月,慢的时间是8-9个月)
1、 公司清算组备案(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注销公告(报纸发行)-注销**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和地方税务局)-基本账户注销(开户银行)-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注销商务(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技术质监局)-支付、注销公章财务章
2、 公司清算组备案(境外公司代表处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跑腿,工作费用,不多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字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全体股东签字)刊登注销公告(境外公司代表处无需刊登公告)——报费约300-500元,并于公告刊登45日后到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注销**和地方税务登记证所有**和地方涉税资料的销项,由公司财务人员办理。填妥相关表格并交回所有资料后,税务局特别管理人员完成公司会计检查后,方可办理销项手续。
基本销户-
公司营业执照原件(部分银行需要全套工商、代码、国税、地税证明)
销户申请一般由贵公司财务人员办理,基本账户余额划转或支取手续一并办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撤销批准后,应当收到撤销通知;
向组织机构代码中心申请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收到注销回执;
将公章、财务章交公安局注销;